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艺术设计展区)初评作品投稿通知

时间:2019-06-11 19:4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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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方式的通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展区)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第三届中国美术奖·创作奖评奖活动实施方案》、《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展览工作安排,现将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艺术设计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方式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艺术设计展区投稿采用函报方式,均需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一、艺术设计展区

艺术设计作品投稿方式为函报方式。

收稿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另补充:服装设计作品初评投稿作品照片1-5张,A4尺寸彩色打印,照片后附《作品登记表》。

 


二、附件下载:(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1、《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第三届中国美术奖·创作奖评奖活动实施方案(拟)》及《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

2、《作品登记表》

3、《作品清单》

或至官网http://www.caanet.org.cn/Article.Action?ID=7069下载。

 

备注:

一、第十三届全国美展送展作品要求:

1、凡自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注:艺术设计展区中建筑艺术除外),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送展参评。

2、每位作者每展区只可展出1件作品。

3、中国画、油画展区送展作品一律填写《作品登记表》和一式三份《作品清单》(注:《作品登记表》由作者使用,《作品清单》由选送单位使用),应逐项填写清楚。《作品登记表》、《作品清单》由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办公室统一印发(可下载)。

4、海外华人作品作者可直接送件至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区参加评选,送件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展区送件要求,(同时附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其他事项:  

1、组画作品以一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一件作品的尺寸规定。作品须严格按照各画种尺寸(成品尺寸)要求送件,超规作品展区不接收。

2、通知、评选结果等信息请关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或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美术馆官方微信平台:sdadagallery。

3、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710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59759683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