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并为“‘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提供独有的文化支撑和历史记忆的依托。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展现古丝绸之路龟兹艺术的迷人风采,寻找传统与当代之间的艺术链接,“传承历史文化,讲好中国故事”,让龟兹文化遗产通过创意产品转化融入到现代生活。
本着研究与发现、传承与创新的设计理念,旨在弘扬丝绸之路传统文化,深入挖掘龟兹艺术元素,开启古代文明与当代文明的对话,汇集传统工艺与当代科技的智慧,让龟兹艺术融入生活美学。
一、主题:“丝路寻源·创艺龟兹”
二、组织机构(组委会)
(一)主办单位
新疆龟兹研究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新疆师范大学
(二)承办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美术馆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新疆龟兹研究院美术研究所
(三)协办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公共艺术研究中心
山东壁画艺术协会
上海印刷集团
三、活动日程
1. 正式启动:2016年12月8日
2. 作品征集:2016年12月8日—2017年5月8日
3. 专家评审:2017年5月15日—5月22日
4. 颁奖典礼:2017年6月
5. 作品展览:2017年6月—7月
*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以官网发布为准,请及时关注官网。
四、作品要求
1. 蕴含丝绸之路文化内涵,具有鲜明的龟兹艺术特色;
2. 作品不限形式和类别,重点突出创意;
3. 艺术性和实用性相结合,适应现代生活需求;
4. 部分作品适合青少年群体特点和教育需求;
5. 部分作品适合遗产地旅游市场和相关艺术展览市场需求,具有纪念和教育意义。
五、活动说明
1. 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国所有热爱设计的专业及非专业人士,无论您是对传统文化充满热忱的在校学生,还是致力于开发文创精品的专业团队,只要有好想法、好设计、好产品,均可参加。
2.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免报名费、评审费。
3. 为了保证本次活动作品的质量,投稿人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2-3幅设计作品或习作作品照片,经主办单位初审合格后向投稿人发回执单。
4. 作品提交: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单一或者系列产品均可。设计作品须具有量产可行性。
5. 本届龟兹壁画衍生品设计作品展与作品征集活动,对所征集到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入选作品,将由组委会颁发入选证书,对入选并用于衍生品开发的作品,由新疆龟兹研究院向作者支付20000-2000元不等的稿费。
6. 龟兹石窟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管理机构——新疆龟兹研究院将以本届龟兹壁画衍生品设计作品展与作品征集活动为起点,将与入选作者,以及有潜力、有实力、有情怀的设计师、设计机构和企业(包括未入选的优秀设计师)签约开展长期深入合作,聚合优秀设计力量,兑现创意的市场价值,从多方面保证创意设计成果的后续转化:
(1)设计转化:对签约设计者的优秀设计作品提供打样、量产、营销到销售的商业开发支持;
(2)品牌授权:对签约设计者优秀的创意产品将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龟兹研究院”授权官方认证;
(3)网络众筹:将借助网络众筹平台对签约设计者的优秀设计作品进行众筹;
(4)精品销售:在龟兹石窟文化遗产地景区、新疆龟兹研究院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疆各相关旅游景区、纪念品店,以及旅游酒店和文化特色礼品店等场所进行销售,市场宏大。
(5)签约合作:进行产品开发合作。
7. 投稿人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官方网站(msxy.xjnu.edu.cn)、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美术馆的官方网站(art.sdada.edu.cn)、下载作品申报表或与组委会联系。投稿人必须按照要求完整填写申报表,不得缺项漏项。
8. 投稿人应保证其参赛作品符合下述全部条件:
(1)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提交作品主题必须围绕新疆龟兹壁画艺术进行创作。
(3)提交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4)提交作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5)提交作品未以任何形式投入生产和销售,且未列入生产和销售计划。
(6)提交作品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
注:如提交作品违反上述规定或存在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回已获得的证书和稿费。若造成原知识产权所有人或第三人利益损害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或送选单位承担。
9. 投稿人可通过实地考察龟兹石窟壁画艺术、关注新疆龟兹研究院官方微信平台获取新疆龟兹壁画艺术相关资讯。在作品设计期间可与新疆龟兹研院联系,免费考察龟兹石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10. 石窟考察需提前10-15天预约,凡没有预约自行前往者不享受本次活动考察待遇,活动有效时间为2017年3月-2017年5月。考察时凭初审合格回执单、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11. 石窟考察内容:
(1)克孜尔石窟:第8窟、第10窟、第17窟、27窟、32窟、34窟、38窟(特窟)、47窟(未开放洞窟)、48窟(未开放洞窟)、167窟、第171窟(特窟)、175(特窟)窟、186窟、188窟(特窟)、190窟(未开放洞窟)。
(2)克孜尔尕哈石窟
(3)库木吐喇石窟(未开放石窟)
12. 作品需提交纸质申报表和电子版文件各一份。
(1)纸质申报表一律以A4纸张打印,其中,作品创意说明是指对作品设计理念及引用文物元素的简要介绍,限150字内。
(2)电子版文件包括:投稿人须知、投稿人信息、作品基本信息、设计图。图片格式统一报送JPEG格式文件(CMYK色彩模式)和矢量格式文件各一份;其中,JPEG图片分辨率应大于300dpi,长边需大于600mm;设计稿统一以毫米(mm)为计量单位并详细注明设计比例和尺寸。
13.电子版申报表及设计图文件放入同一个文件夹内,并打包发送电邮至art0531@163.com或组委会联系人邮箱;纸质申报表必须由投稿人在指定位置签章,以快递方式邮寄。
14. 本次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 5月 8 日,纸质文件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投稿材料中电子版与纸质版信息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投稿须备齐报送资料,资料不齐或相关信息填写不全者投稿无效;作品及相关材料一律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样。
15. 所有作品活动结束后将不予退回,如需退回请提前联系组委会,退回运输费由作者自行承担。
16. 所有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新疆龟兹研究院所有。作者若有任何损及作品或未告知主办单位而将设计著作权等权益让与第三方的事项,主办单位可取消其评审资格,追回颁发的证书与稿费,并保留法律追诉权。
17. 作品寄送过程中导致的损坏、遗失,由作者自行承担。
18. 组委会根据实际活动情况,有调整入选作品数量和稿费的权利。
19. 作者所获得稿费由组委会依法代缴税金。
20. 凡报名参加即视同承认活动细则的各项规定,组委会对本活动所有文件、资讯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活动有关的未尽事项,组委会保留随时修正的权利。
21. “龟兹壁画衍生品设计”工作交流群:QQ 591143211
22、投稿联系方式:
(1)新疆龟兹研究院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博物馆南巷83号
收件单位:新疆龟兹研究院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 申春
联系电话:15899117796
电子邮箱:46736323@qq.com
(2)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25号
收件单位: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美术馆
邮政编码:250000
联系人:李笑彦
联系电话:0531-89626567
电子邮箱:art0531@163.com
(3)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医路102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收件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阳艳华
联系电话:15899244316
电子邮箱:627656591@qq.com